作者:驍博視覺 來源:www.52boat.com 時間:2019-06-24 標簽: 模仿 平面設計 海報設計 商業平面廣告 討論
(1)要有侵犯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或鄰接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應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侵犯著作權和鄰接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由于故意;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那么,就海報設計而言,假如設計者是在沒有獲得原電影海報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進行廣告設計,那將會侵犯原作者著作權的哪些權利?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副主任索來軍向記者解釋,著作權權利范圍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4項,財產權則包括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13項權利。而授權許可是著作權法規定的合法使用作品的基本模式,在一般情況下,使用作品需要征得著作權人的授權許可。
假如在廣告設計中沒有給原著作權人署名,并對原作品進行了修改或者篡改并傳播,也有可能造成對原作品著作權人的人身權侵害。”索來軍補充道。
抄襲主要表現在把別人的作品當做自己的作品發表并使用,其主要特征就是使用他人作品不給作者署名,也不注明作品出處。
如何認定是抄襲?一般可以從兩個方面去判斷,一是將有爭議的作品進行比對,看看作品之間是否有相似之處,以美術作品為例,先要看作品中的主要造型是否存在相同或有相似,以及部分所占比例。不同類型的作品抄襲手段不同,比對方法也就不同。如果不能用肉眼簡單識別,比如作品之間畫面比例不同,還可以運用技術手段進行比對。二是雙方要進行舉報舉證,需提供包括創作說明、首次發表日期、創作完成時間,以及證明自己創作在先或者對方有可能接觸到作品的其他證據,包括著作權登記證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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